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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特派记者彭青林 陈成智 黄晓华)今年全国两会上,邓泽永代表建议,制定统一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邓泽永表示,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已被作为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为联合国有关重要法律文件所倡导。国家通过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的方式,使被害人精神伤害得到了弥补,但还应该采取措施为被害人依法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作出努力,对于处于危难状态的被害人更应当施以救助,以维护其正常生活的权利。
邓泽永指出,从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缠访、闹访的实际情况来看,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救助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人,效果良好,应当予以总结,以制度来予以规制。虽然目前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针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救助缺乏法律保障,救助资金额度有限,救助的范围、对象、标准和审批程序不统一,个别地方救助缺乏公正公开,救助程序缺乏监督等。因此,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统一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规范救助基金的管理和发放程序。他提出,要进一步明确救助主体、救助方式、提出申请的主体、决定救助的主体,并明确救助基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基金有稳定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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