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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7日讯 (记者丁静)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我省将实施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工程,重点面向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在我省重点领域、优势产业和重点创新项目中选拔350名具有较强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敢于创业、勇于创新的创业人才进行培养。
《实施办法》有五章,共二十三条,由省科技厅、省人才办联合起草。对创业英才培养工程的工作目标、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培养与政策支持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了解,创业英才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属于我省重点支持发展领域,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并在琼创办科技型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科技创新成效,为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创业人才。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2012年—2015年将培养创业英才150名。其中第一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10名,为掌握国际先进的科技创新技术,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相关行业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40名,为掌握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技术,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相关行业拔尖人才;第三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100名,为掌握国内先进的科技创新技术,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相关行业优秀人才。
我省将对创业英才培养对象创新创业项目实施一次性资助,第一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80—100万元、第二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50—70万元、第三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30—40万元,专项用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推广。
据介绍,《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已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进行培养,目的是完善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体系,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利用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和投入的主体,具有针对性地推动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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