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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石清理 黎小玲)为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保障工作,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省民政厅近期下发通知,对清明节期间的文明祭扫等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2012年清明节期间,各市县要紧密结合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实际,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把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摆在突出位置。其中,海口、三亚、儋州、东方等具有大型公墓的地区,要重点做好人员疏导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祭扫秩序和消防安全。
去年年底举行的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作出部署,殡葬改革治理工作要在全省各市县全面展开。根据通知,我省各市县要在海口市、三亚市等地举行殡葬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把殡葬事业列入社会建设领域的重点民生工程,做好“十二五”期间殡葬项目的布局实施工作。同时,要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各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殡葬工作实际,抓紧出台惠民殡葬实施政策,科学制定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政策覆盖人群、减免标准、资金筹措监管等政策措施,做到殡葬改革进程与公共服务内容相衔接。其中,要统筹解决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等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问题。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把弘扬先进殡葬文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突出清明节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主题,在清明节展示和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孝亲感恩等精神需求。此外,各市县要广泛宣传殡葬惠民之举和便民之策,特别要加大对“绿色殡葬”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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