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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防火
本报海口4月1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吕书圣)清明节临近,上坟烧纸、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火灾,我省消防部门提示:清明扫墓,需注意防火安全,广大市民要转变祭祀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据了解,去年清明期间,我省发生的16起火灾中,因清明节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有6起。今年,为确保清明期间消防安全,我省各级消防部门于清明节前对公墓、塔陵、寺庙等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防止火灾险情发生。
据悉,消防人员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临时性措施。同时,各消防支队、大队还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林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
清明扫墓,消防部门提醒要做到以下五点防患于未然:在山上祭扫时,要遵守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严禁动用明火、吸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火烧连“林”;不准在小区内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化粪池边、工棚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气泄漏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祭祀场所是人员集中场所,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祭扫应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鞭炮。焚烧完毕,要等余火燃尽方可离去;祭扫人员要掌握自救逃生知识,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学会自救。可以根据风向来确定疏散方向,避免受到火烟侵袭;祭祀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值勤巡查,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安全。
与此同时,我省消防部门还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设立安全警示牌,向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文明用火知识。
为倡导文明祭祀,消防部门除倡议安全用火外,还建议通过开展“鲜花纪念、网上祝愿”、“烧纸换鲜花,纸鹤寄情思”等文明祭祀活动,以摒弃“烧纸、焚香”等传统旧习。
消防官兵建议,可以通过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鲜花祭祀、清洁墓碑、遗像鞠躬、坟前默立或静思、游园踏青以及通过“时空邮局”等形式,寄托对亲人的哀思。
消防部门还倡议,市民要转变祭祀观念,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理念。通过学习感恩,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丧事从俭、文明祭奠。市民在祭奠亲人的同时,还可以带孩子到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献一束花、鞠一个躬、重温先烈先贤的事迹,完成一次精神之旅,激发感激、感动、感恩之情,珍惜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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