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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视点
深交所日前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规则》的实施将促进创业板优胜劣汰,有14家公司面临退市风险,并将进一步推动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
自从创业板开通两年多以来,业界对于业绩不佳公司退市的呼吁就从未中断。但一直以来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这具体表现在实质性退市制度“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未能公布。也客观造成了业绩变脸公司、绩差公司的退市预期变得不甚明确,甚至造成对虚假重组、虚报借壳的纵容,这种对于绩差公司的板子的“高举轻放”,实际上对市场的健康有百害而无一利。而此次深交所出台实质性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让投资者看到了一个公平、优生劣汰的健康市场的曙光。
笔者认为,以往对于绩差公司退市制度迟迟未出,固然有稳定市场的良苦用心,但善良的初衷未必能带来良好的结果。缺乏退市的制度预期让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造假之风更甚,上市前过度包装盛行,上市后业绩变脸, 创业板公司高管普遍抱着上市后减持的心态持股,如此不仅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也是对公平市场制度的亵渎。因此,何必要讳言“不退市”呢?股市自有沉浮,让绩差公司自动下课,既是市场监管者理当践行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平市场应有之义。
回首中国资本市场近20年的发展道路,管理层对于绩差公司如同溺爱过分的顽童,已显现出角色错位,既失之骄纵,又疏于严惩,由此造假者屡见不鲜。沉痛的教训早已证明,中国“国情”并未使市场运行背离基本规则。监管者的责任在于信守“三公”原则,维护市场秩序, 而不是对绩差公司的高举轻放,这已成为当今理性市场参与者的共识。
因此,期待着5月1日后,一批业绩无望的公司步入退市征途,这既是对市场制度尊严的有力维护,也是打破创业板稳赚不赔幻象的最好的一副清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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