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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州检察院派驻白马井乡镇检察室干警进村入户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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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纪实
解决一个人的困难,也许有偶然因素;解决一群人的困难,才显现真功夫。
在与老百姓打交道过程中,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人民性,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善于追根溯源,以促使事情的根本解决为目标,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于是,上至市委书记、市长,下至普通老百姓,纷纷将“做了一件大好事”之类的好评,送给长年奔波在田间地头的儋州检察官们。
根除惠农资金管理发放隐患
惠农资金发放,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儋州检察院尤其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深入基层一线,紧盯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去年查处了一桩财政系统大案,引发了全系统的整顿,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去年4月,儋州东成财政所会计吴群英挪用公款、贪污案,涉及众多农民利益,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也由此牵扯出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方面存在的漏洞。
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18日,儋州市财政局陆续将粮食直补、良种水稻补助及业务、工作经费等拨入东成财政所基本户。由于原儋州市财政局东成财政所所长吴某某工作不到位,造成“一卡通”开卡工作及资金发放进度慢,大量惠民资金留存在基本账户内。
同时,吴某某自2005年9月担任财政所长后不久,为图工作方便,违反印章管理规定,将该所的公章、其个人私章和出纳的印鉴均交给会计吴群英一人长期保管使用。
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13日,吴群英利用职务的便利,分68次从财政所基本户提取现金144万余元,用于购买私彩、花销挥霍。去年4月13日,东窗事发。吴群英从基本户提取公款15万多元潜逃。经儋州检察院查处,吴群英、吴某某均受到法律制裁。
此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跟进,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了一场较大规模的专项检查、警示教育活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去年7月,儋州检察院派驻白马井检察室对辖区白马井、新州、王五、排浦等4家财政所两年来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惠农财政补贴未能及时发放;一卡通发放未能全面落实,白马井镇、新州镇、排浦镇均存在少数农户未办理一卡通问题,致使部分农户的惠农补贴无法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发放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儋州市检察院向儋州市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国家惠农补贴管理,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一卡通全覆盖,完成一卡通改革,杜绝现金发放;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惠农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白马井财政所所长陈威林坦言,以前白马井财政所只有3名职员,负责5087户人家惠农资金发放,一卡通确实没能及时全覆盖。检察院发出建议后,他们进村入户宣传一卡通,到今年初,白马井所有农户都持有一卡通,从此堵塞了现金发放管理中的漏洞,杜绝了风险。
去年8月11日下午,吴某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为了教育、警示财政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木棠检察室组织辖区六个乡镇财政所的干部旁听法庭审理,收到良好效果。9月28日,一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在白马井检察室开讲,全市60多名财政系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财政干部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惠农资金发放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并以吴某某案为鉴,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随着建设西部中心城市的不断推进,作为西部中心城市建设的重中之中儋州市滨海新区,其得天独厚的区域位置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大项目不断涌入,历史遗留问题所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也日显突出,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一定的挑战。
白马井镇是儋州市沿海重镇。目前,划入儋州市滨海新区规划建设的有寨基、南庄等6个村。受1993年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实际开发并用于建设房地产项目和工业项目的土地共1257亩。后受全省房地产泡沫的影响,资金短缺,所有建设项目搁置,“烂尾楼”随处可见。而6个村被征用的土地撂荒严重,部分被征地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加上政府征地时所作的承诺无一兑现,使得被征地农民就业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由此引发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失地农民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成了摆在当地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白马井检察室本着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以1992年白马井第一次大开发遗留问题为课题展开专题调研,并就如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儋州市滨海新区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一些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滨海新区历史遗留若干问题的思考》,供儋州市委、市政府参考。
“白马井检察室做了一件大好事。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时开发建设出现的问题,我们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放在首位。”2010年11月,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评价了该调研报告,并指示有关单位认真研究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让失地农民生活得到保障。
被征地农民补偿款发放,敏感而复杂。处理不好,就会引起矛盾。而白马井检察室去年成功处理的一起案件,为解决农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权益纠纷提供了范例,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0年11月底,白马井镇英丰村禾擂老村郑某等27名村民向检察官反映,当年上半年,禾擂老村“田头坟地”被征用后,时任该村民小组领导成员郑某华、出纳郑某烔,以郑某等27人不是该村集体经济成员为由,不支付征地补偿款。
白马井检察室介入调查后发现,郑某等27人原是禾擂老村村民,后迁入禾擂新村,1975年迁回禾擂老村居住至今。迁回禾擂老村居住后,郑某等27人一直在禾擂老村生产、生活,并分得该村小组的土地使用及石场发包款。郑某本人还从2002年起至今一直当选为禾擂老村村小组副组长,他们的户籍登记均为白马井禾擂村,不存在禾擂老村、禾擂新村之说。另查明,禾擂老村现有52户,其中有37户和部分现任禾擂老村村民小组领导成员均同意将每人应得的5112元征地补偿款分配给郑某等27人。
在查清相关事实后,该检察室随即组织争议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不成,白马井检察室积极引导郑某等27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去年上半年,白马井法庭认定郑某等27人具有禾擂老村村小组村民资格,判定禾擂老村村小组支付征地补偿款每人5112元给郑某等27人。
热切关注百姓生产生活
民生无小事。老百姓有困难,检察院想方设法帮忙解决;老百姓受到委屈,检察官们绝不袖手旁观。儋州检察院始终热切关注老百姓的生产生活,赢得一片赞誉。
近年来,随着耕牛价格的不断上涨,儋州地区盗窃耕牛案频发。近日,儋州市检察院派驻白马井检察室对辖区近两年耕牛被盗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辖区4个镇共发生耕牛被盗案件115件,被盗耕牛174头,价值约70万元,涉及农户131户。耕牛被盗犯罪突出,不但挫伤了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而且使农村群众利益受到损失。
儋州市检察院专门指派该院驻白马井镇检察室干警,深入农村乡镇和辖区派出所实地调查,对耕牛被盗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写出调查报告《耕牛被盗多发势头亟待遏制的调查报告》,上报儋州市委、市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关注。最终,该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整治盗窃耕牛犯罪专项行动,侦破了一批盗窃耕牛案件,遏制了耕牛被盗的势头。
为使监督收到实效,使打击盗窃耕牛犯罪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儋州市检察院派出干警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取证,固定证据。截至今年2月29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该市公安局先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起诉盗窃耕牛犯罪案件5件7人,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去年6月15日,木棠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和镇时了解到,长村村长山田村小组农妇李小二因低保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准备越级上访。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干警立即实地了解情况。原来,李小二丈夫已去世,自己因车祸伤及头部,劳动能力受限,现在要抚养两个年幼的小孩。2010年其幼子又患病。家里确实困难。
干警们一边安抚李小二,一边联系儋州市民政局、中和镇政府,跟踪此事。很快,民政部门依法审批了李小二的低保申请。
近日,李小二特意来到木棠检察室,表达由衷的谢意:“你们都是好人,你们就是我的大恩人啊!”
宽严相济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可塑性强,贡献社会的机会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的态势,儋州检察院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采取宽严相济的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尽力将犯错的未成年人拉到正常的社会轨道上来。
去年9月2日下午5时许,16岁的吴某伙同另一名少年吴某某,窜到那大镇军屯市场复康药店,由吴某某假装买东西引开服务员的视线,吴某趁服务员不注意,盗走放在柜台上的手机,该手机价值880元。得手后两人逃离现场,销赃得款150元。
儋州市检察院认为吴某涉嫌盗窃罪,但考虑其是未成年人,且是初犯,赃物亦被追回,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建议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从批捕情况看,儋州少年犯罪比较突出,去年共批捕28岁以下犯罪疑人548人,占受案总数的64.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779人,占受案总数的91.1%。针对这种情况,儋州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同时,在办案中,注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面对呈上升态势的未成年人犯罪,经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结合儋州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去年10月,儋州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了《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的规定(试行)》。此规定的通过和实施,为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制度支持,深入贯彻了宽严相济的政策,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儋州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的讯问、询问方式作出规范,做好法定代理人到场旁听工作。通过规范讯问内容,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此外,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具体案情,承办人制定适合个案的讯问、询问提纲,注意问话方式,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人接受讯问和询问时的心理压力。在法定代理人到场旁听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可向法定代理人了解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共同对其进行教育,促其知罪悔罪,并引导家长走出教育的误区。
(胡续发 陈柒生 许智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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