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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公考舞弊案一审宣判
5被告均被判刑
4月25日,赵波(左一)等五人在法庭上等候宣判。
当日上午,长治公考舞弊案在长治市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受贿罪,二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年零6个月;递补考生家长贾志红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原检验师杨文芳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判处韩玉梅有期徒刑1年,杨文芳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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