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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我们着力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诚信和法制约束,对于在新股交易中交易异常的账户,我们口头警示2000多次,发出书面警示函190多份”,在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闻发言人、法律部总监卢文道向媒体介绍了上交所所务公开的相关情况。
据卢文道介绍,今年以来,上交所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监高违规行为等违规失信行为的责任追究。截至到目前,上交所已向上市公司发送监管关注函、问询函60余件,对22家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股东或者实际工作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不同类型的监管警告。
另一方面,上交所也强化了新股上市前后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厉地打击新股操纵行为。上交所的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份到现在,对于在新股交易中交易异常的账户,上交所已发出口头警示2000余次,书面警示函190余份,对20个严重异常的交易账户,采取了限制盘中交易的措施。
据卢文道透露,刚刚完成修订的《上交所业务规则制定办法》,更加明确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涉及到市场发展、创新、监管等对市场有重大影响、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将更加广泛的征求市场的意见。 (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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