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针对山东等地3起溺水事故造成16名学生溺死,省教育厅再次明确要求
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本报海口6月11日讯  (记者徐珊珊)6月9日,山东、湖南、黑龙江相继发生三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的惨剧。今天,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并要求我省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据介绍,溺水事故一直是造成我省学生死亡的最主要因素。中小学学生溺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和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将抓好学生游泳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以强调,坚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根据要求,学校要立即深入开展一次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通过班(队)会、黑板报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学生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促请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池塘、河流、湖泊的管理,在附近设置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逐步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青年志愿者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本省新闻文件
   第006版:理论大特区论坛
   第00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8版:本省新闻社会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世界新闻百态
   第014版:体育新闻欧锦赛
   第015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6版:娱乐新闻综合
三亚统筹城乡发展执行新标准
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溺水高发区域应设警示牌
一纸80年前租铺契约现身海口
15名“微博达人”三亚玩海
一女子炫耀风流史被情夫掐死
定安对餐饮从业者进行礼仪培训
海南足疗业“瓶颈”期待突破
昌江新港渔村掀起广场舞蹈热
三亚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琼中启动免费孕前健康检查
东方提高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