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6月13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刘刚)今天,省纪委、省检察院通报第三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玩忽职守疏于管理
吴某在任儋州市财政局东成财政所所长期间,对本所惠农资金疏于管理,长期将该所的公章和出纳个人私章交给市财政局委派该所的会计吴群英一人保管使用,致使吴群英在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己填写现金支票,加盖由其保管的东成财政所公章和出纳等个人私章的方法,挪用各类专项农业补助款158.83万元人民币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和其他营利活动,贪污公款人民币15.3万元并潜逃。
2011年12月,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2年4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吴群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刘忠辉在任东方市华侨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期间,在工程发包、土地发包、批付工程款和职工招聘、干部提拔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老板和个别干部职工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7.3万元。
刘忠辉在任期间,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东方市华侨农场路口北侧靠近海榆西线约2.7万平方米的土地低价转让给开发商70年,给农场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将农场300亩集体土地低价发包给自己儿子控制的公司,其儿子加价向外转包从中牟取高额利益。
2011年12月30日,东方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忠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截留、挪用、贪污教育专项资金
2006年至2009年,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中心学校及所属7所小学截留、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款和中海油扶贫孤儿助学金这两项教育专项资金共121150元。其中,该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某采用让贫困生在发放单上签名但不发放或少发放的方式,将2007年和2008年度贫困寄宿生补助款79280元和中海油扶贫助学款13700元,共92980元,截留挪用于中心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开支、“六一”节活动开支、购买课桌开支和招待费、教师外出听课餐费等,并将2020元据为己有。
2009年7月白沙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