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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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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亚两村干部被判缓刑
本报三亚6月13日电 (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孙受史)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三亚市河东区海螺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符方财、原主任罗国雄依法被提起诉讼。日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两人判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00元。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指控中指出,2010年1月,三亚市芭蕉园休闲度假有限公司(下称芭蕉园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另案处理)到海螺村找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看中了海螺村第五、第六小组承包给农户王某某的17亩地。张某某先找王某某商谈赔偿事宜,最后和王某某达成协议,以350万元作为赔偿金。   2010年1月18日海螺村委会领导成员会议同意与芭蕉园公司合作。芭蕉园公司按照与海螺村第五、第六小组之前的约定付给两个村民小组补偿共340万元。后芭蕉园公司在王某某承包地的基础上向相邻农户李某美、黎某某等人征用小片零碎地块并付钱。同年3月,芭蕉园公司在没有任何报建审批手续下就开工建设。   2010年6月22日,三亚市国士环境资源监察支队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时,芭蕉园公司已建设两栋建筑物,一栋九层,一栋八层。以上地块均为村集体农用地,村民经开荒后种植槟榔等经济作物。经测绘单位现场测绘表明,涉案土地的面积共计9680多平方米,合14.5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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