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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施至今,效果明显,由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呈下降态势。然而,由于驾驶者法律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作祟等发生醉驾致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在各地仍时有发生。一些专家建议,应从强化普法教育、严格驾驶资质准入等多方面入手,将醉驾伤人的概率降到最低。
6月17日21时17分左右,陕西省汉中市驾驶人孙亚丽驾驶比亚迪小轿车返回租住地,连续与非机动车道内的行人及骑电动车的路人发生碰撞,造成死亡4人,伤7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办案民警当晚将孙亚丽带至医院依法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查,孙亚丽认定为其属于醉酒驾车。
这起案件,仅仅是“醉驾入刑”一年多来,最新发生的一起惨烈并让人铭记的交通事故。从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驾被判刑入狱,到广西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富得醉驾撞人,“醉驾入刑”这把高悬的利剑似乎并没有阻止部分酒后驾车者以身试法的冲动。
接受记者采访的交通民警、法律专家、社会学者纷纷表示,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确实呈下降态势。但部分驾车者淡薄的法律意识、普遍存在的侥幸心理,才是醉驾伤人悲剧不断上演的根源。
对于醉驾屡禁不止的原因,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汶瑞康认为,一是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公安机关查到;二是由于醉驾是由交通警察来立案侦查的,而交警的人员配置和执法力量是有限的,致使执法部门依据现有的执法力量难以有效地打击醉驾行为。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有专家认为,杜绝酒驾已不应单纯是交警一家的职责,只有形成全社会对酒驾“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才能杜绝由酒驾导致的一起起血的教训不断上演。
记者刘彤(新华社西安6月22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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