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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城10月10日电 (记者况昌勋 通讯员符志成)日前,经省政府批准报国家民政部备案,救人英雄吕海鹰被追授烈士荣誉称号。今天下午,临高县举行吕海鹰烈士证书颁发仪式。
仪式上,临高县委、县政府为其家属颁发烈士证书和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112.55万元,以资褒扬,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英烈学习,积极投身临高经济社会发展大潮。
今年8月11日晚,吕海鹰与同学到三亚大东海附近散步、游泳时,看到有孩子被海浪冲走,他跳进大海托起了遇险的孩子,自己却被海浪卷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此前,临高县委、县政府,三亚市综治委分别追授吕海鹰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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