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专电 (记者陈玉明)三一集团1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关注度的三一起诉美国外资委及总统奥巴马一事给予解释和回应。有关法律专家称,外国公司起诉美国外资委是该机构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史无前例,但三一胜诉比较困难。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称,诉讼更多的是为了中国企业的尊严而战。
今年3月,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此后,由美国财政部长任主席的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罗尔斯公司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设备移除完毕前禁止转让。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要求中止该风场的风电项目。
10月1日,罗尔斯公司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总统和CFIUS列为共同被告,将其告上法庭。三一集团认为,由于罗尔斯公司控制人为中国公民,奥巴马总统和CFIUS对罗尔斯公司的风电场项目做出选择性执法,侵犯了罗尔斯公司享有的平等保护的宪法权利。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认为,美国禁止三一风电场项目不是孤立的个案,背后有经济、政治和选举等多重原因。
“三一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做任何有损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情。”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说,“我们之所以在美国土地上起诉CFIUS和奥巴马总统,表明我们对美国的法治抱有充分信心。如果能够赢得这场诉讼:它首先是美国法治的胜利,将证明美国是一个可以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国家。”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美国政府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中美两国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给中美两国双边直接投资的发展投下了非常浓重的阴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