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明同志系山东省荣成市人,1940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省牙前县徐家店副书记、牙前县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京应县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江陵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广东省琼山县县长,海口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海口市委纪律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市委政治委员会副主任、市委委员等职务。1983年2月离休,享受地专级待遇。
李启明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5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海口市殡仪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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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5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