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一)合格单位:海南文溥职业学校;海南珠江源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
(二)基本合格单位:海南江南职业技术学校;海南职业外语旅游学校;海南旅游烹饪技术学校。
(三)不合格单位:海南翻译培训学院;海南实验外国语学院;海南农工商职业学校;海南现代科技职业学校;海南思乐职业技术学校;海南凤凰中等职业学校;海南国科园职业技术学院。
二、民办教育机构
(一)合格单位:海南珠江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海南成功素质训练中心;海南裕达外语学校;海南英特外语学校。
(二)基本合格单位:海南翻译公司外语培训中心;海南童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海南省海运学校培训中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培训中心海南基地。
(三)不合格单位:海南快乐成长培训中心;海南亿特计算机培训学校;海南省教育教学信息资源中心;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海南培训中心;海南电子科技工程培训中心;海南海燕艺术中心。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