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在这6个市县区进行试点。
本次生育服务制度改革将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办证程序。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如需领取,可直接到乡镇(街道、农场)计生办免费办理。初婚初育夫妻可凭意愿在结婚登记时同时领取。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将实行群众自选受理地制度。初育夫妻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及通过预审的夫妻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受理单位应即时办结。
另外,我省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协查、短信服务,逐步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夫妻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也可委托村(居、作业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