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占扶贫物资陵水9村官被处分
经查,在2013年度扶贫物资发放过程中,胡发言等9名村“两委”干部多占化肥、猪苗、黑鸡苗等扶贫物资价值人民币共计4869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胡发言、胡华、胡才广3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彬彬、符爱权、胡发飞、胡兴旺、黄振友、陈明才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有多占扶贫物资均已按原价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