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开拓客源最高奖励15万元
《办法》规定,该县政府将对一年内为澄迈开发旅游客源做出突出贡献的旅行社(不含联合体)给予表彰,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奖励(奖金不含以上的奖励补贴),游客人数累计1万人次以上的奖励3万元;累计达到2万人次以上的奖励8万元;累计达到3万人次以上的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