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银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八家拍卖机构于2015年10月22日拍卖我两公司“八里银海”工程项目等资产(详见登载在2015年9月24日《海南日报》B02版的《联合拍卖公告》)。我两公司已依法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暂缓拍卖,但效果难以预测。为此建议我两公司全体债权人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以免造成损失。 二、我两公司及股东曾与中青博瑞(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但该协议关系早已终止。为此希望社会各界在处理与我两公司资产有关事务时能明察真相,以免权益受损。
特此公告
海南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国托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