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5月14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门教你识破非法集资及传销的“十三种表象”
  非法集资

  1 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

  2 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 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 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他人投资并给予提成;

  5 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 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 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 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 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 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传销

  1 编造或者歪曲的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阳光工程”等;

  2 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等;

  3 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等。

  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制表\石梁均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4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6版:时事周刊
   第007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08版:娱乐新闻综合
坚持让利于民,争做良心企业
加强督促落实 适时启动追责机制
“猜猜我是谁”大肆诈骗 “我是你领导”各地忽悠
公安部门教你识破非法集资及传销的“十三种表象”
疯狂“爱币”涉案金额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