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车道闯与被执行人张长生、张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琼01执249号执行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张小红名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东路38-1号蓝色海湾4号住宅楼A701房屋所有权(产权证号为: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345146)。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