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调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全省脱贫攻坚战;同时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监督作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定点扶贫点,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广泛收集社情、村情、民情,参与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和计划,督促检查产业扶持、基础设施、能力提升等扶贫措施落实和进展情况。
《通知》强调把机关党组织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和机关党建工作评先评优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