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亏损,无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投标的情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单位于2017年1月19日17:30(北京时间)前报名。
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头佑管区那麻村 海南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楼行政人事部。
联系人:林坚明 手机:联系电话:13307565659 0898-23317018 传 真: 0898-23317018
海南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