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一照多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了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企业法人增设一个或者多个经营场所的,可以不作为分支机构登记,直接办理经营场所备案。
通知要求,省工商局要即时将“一照多址”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推送至省税务、质监、食药监、统计、人社、公安等相关相关职能部门和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省相关部门要即时将收到的“一照多址”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推送至下级政府对应部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要即时将“一照多址”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推送至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同级政府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