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和增量,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建房。本村村民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每户用地面积控制在175平方米以内,建筑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原有宅基地经批准异地再建新房的,原宅基地收回。提倡、鼓励农民利用老宅基地、荒山荒坡集中建房。新建住宅以低层为主,提倡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小区,少建独立式和单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