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范围:澄迈华侨农场福隆队西北侧约49亩的范围内,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迁移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天内(即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1日止),请有关坟墓的户主到澄迈县大丰镇政府或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坟墓迁移补偿手续并自行完成迁移,逾期不办理者按无主坟墓处理。
三、补偿标准:按照(澄府办【2013】5)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078937097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76776178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