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某某、黎某某同是儋州人。羊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被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黎某某曾因犯抢夺罪,于2015年被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两人出狱后租住在一起,在得知楼上女子郑某某长期独居后,谋划盗窃郑某某家财物。
今年9月22日凌晨,羊某某通过窗口爬进郑某某家,将房门打开,让黎某某进入房间。随后,羊、黎二人分别在房间及客厅内寻找财物。其中,羊某某将郑某某卧室床头柜上的一部手机偷走。羊某某继续在卧室寻找其他财物时,因发出响声被郑某某发现后,羊某某、黎某某逃跑。
今年10月13日,羊某某、黎某某落网。二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近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遂批准逮捕羊某某、黎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