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5月15日晚,省政府发布《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我省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