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展开拉网式排查,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景区、村庄等人口聚集区、矿山,以及在山区沟谷地带的工程建设施工点和营地的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抓紧做好隐患点入库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掌握最新气象信息,结合辖区内乡镇累计降雨量、预计降雨量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避险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提前防范,及时避险;要迅速开展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将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到位。
此外,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巡查、再核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隐患点,必须根据隐患点周边实际情况,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和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工程项目,要督促停产,及时撤离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