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网约车运力规模
《实施细则》修订稿明确海口市网约车运力规模实行增量调控。海口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逐步建立包括网约车在内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包括网约车在内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调整方案。
据介绍,这样修改主要是考虑到我省2018年8月1日开始实施《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在此背景下,网约车需要进行增量调控,应该在《实施细则》总则内容中明确网约车实行运力规模动态调控。
经过市场调研发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近两年增长速度过快,与《实施细则》中所提及的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出行距离变化相协调的原则”以及“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则相背离,与巡游出租车存在同质化市场竞争。
网约车运力规模实行增量调控的好处体现在3个方面:从整体上能够控制海口市小客车的总量;能够满足海口市网约车市场的动态需求;能够避免网约车行业内出现投机行为,有利行业稳定发展。
修改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实施细则》修订稿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规定在海口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不在海口市则需要在海口市设立分支机构。这样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便于政府对网约车公司的管理和评估考核,也更易于政府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同时也便于企业对网约车司机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海口市还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流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原来已经购买小客车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办理流程不变,且无需申请网约车新增指标。未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直接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网约车指标,按新的流程办理。
对网约车管理进行调整
据了解,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附则内容增加:“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含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验),车辆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并更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据海口市运管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新增了对车辆进行年检的规定。每年对车辆进行年检并更新网约车运输证可以更好第对网约车车辆进行管理,提高了网约车车辆的安全性,促进行业更安全、规范地发展。
此次修订还将海口市税务局明确为网约车管理部门,以便市税务局更好地参与网约车管理。
目前《实施细则》修订稿已在“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 http://www.haikou.gov.cn和海口市交通港航局门户网http://www.hkjtj.gov.cn发布,并从9月15日起至21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或信函等方式提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