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三亚今年1月正式实施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联合整治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的通知》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使用七座及以下的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活动的,依法处于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使用七座以上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因从事非法道路客运经营被查处两次以上的,将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