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盛弘高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0MA5RCRJ6XN):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税一稽检通一〔2019〕2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19〕58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吴朝玲、盛合、李天葵等人,自2019年4月22日起对你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女士、盛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713051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华信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