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身实际,陵水根据《海南省创建“无违建活动优秀乡镇(街道)”考核验收办法》和《海南省创建“无违建村(社区)”考核验收办法》,提出了“无违建区”创建的“三无四有一经常”要求,即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整治违建重大事故;有健全的违建管控机制、有完备的建房保障体系、有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工作机构;经常性宣传“无违建”工作。
根据方案,今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将通过开展主题拆违、专项行动集中拆违、媒体曝光监督等活动,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分类处置、强化巡查力度,有效控制新增违建;并按照调查摸底排查出来的情况,加大力度,分批按实施计划进行分类处置和开展土地拆后利用工作,确保“无违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层级监督工作,乡镇对村(居)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县级对乡镇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
据悉,今年陵水将创建不少于1个“无违建”示范镇,每个乡镇创建不少于1个“无违建”示范村。各个乡镇要制定“无违建”创建工作方案,确定“无违建”创建工作目标,按照“拆、防、化”的治理要求,围绕调查摸底、新增管控、农房报建、分类处置、依法拆违、拆后处置等方面,有序有效强力推进,实现“无违建”创建活动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