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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6月24日七届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2019年7月1日零时起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事项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等6项具体的专业承包序列资质、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4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三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工商注册地在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办理上述事项时,应分别直接向海口市、三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其余17个市县相关企业仍按原程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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