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除夕和大年初一,我省18个市县(除三沙市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