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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口药店购买退烧
止咳类药品一律实名登记

  本报海口1月8日讯(记者计思佳)1月7日,海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发布通知,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通知明确,进店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一律实名登记,严格落实“扫码购药”制度。

  通知要求,药店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对员工身体状况排查到位,凡是体温不正常的人员不得上岗。防护措施要到位,从业人员营业时间必须佩戴口罩,规范着装,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店内每日要对门把手、柜台、地面等群众密切接触部位进行消毒不少于3次,并做好消毒记录。防控宣传要到位,药店必须在入口处张贴省、市相关防控文件和“温馨提示”,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营业场所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进店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一律实名登记,严格落实“扫码购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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