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5日讯 (记者王培琳)6月25日,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浩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中改院-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在海南海口联合举办以“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为主题的研讨会。
本次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发布为背景,邀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海南省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代表150余人,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自贸港法治保障体系构建”“自贸港法治体系构建与制度集成创新的重大任务”“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与立法体制创新”等议题进行交流讨论。
研讨分为三个单元进行。与会专家深入研讨,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法定机构为主体的高效执行系统;加快形成“大部门制”的行政架构;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推进立法司法体制创新;以专业性、开放性、灵活性为导向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创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原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建议,海南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部门内部文件进行清理,涉及法人的批示和内部文件,都要法治化、透明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赵晋平建议,加快完善有关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法律体系建设,继续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开放重大举措的法律保障水平,促进有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合作制度建设的法治化。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建议,要推出一批制度创新性成果,包括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企业注销条例、破产条例、征用条例、税收条例等。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陈小华建议,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与制度体系,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构建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
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车承军则建议,激活社会功能和发挥社会作用,建立法治化的政府、应用好公证制度是一个优选的切入口和结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