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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换届工作的各环节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通过巡回督查、现场督导、巡视巡察等,确保法律法规不变通、政策执行不走样、程序环节不出错。要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下沉一线、关口前移、擦亮“探头”,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要善于抓重点、抓关键,聚焦重点地区、关键环节、薄弱部位和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等开展跟进监督,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严厉查处是保障。查处是最直接、最具威慑力的惩戒。确保威慑常在,要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建立信访核查“绿色通道”,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按照职责权限受理,并做到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快办快结。对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严则风气正,风气正则换届顺,换届顺则民心聚,民心聚则事业兴。压紧压实责任,把中央和省委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就一定能换出新气象、新作为,以干部队伍高素质确保海南发展高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