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秀英[2021]358号
拟确定权属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住宅区,土地面积为6133.47m2。宗地四至为:东至海南威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用地,南至海口第一砖厂有限公司用地,西至黄文良用地,北至道路。宗地现状已建有一栋8层及一栋6层住宅楼,使用权人为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现对该宗地权属征询异议,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工作日内向我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手续。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6827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