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中山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依法选定海南中兴华土地房地产评估价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评估机构。因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送达方式送达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下列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信昌利、林式民、林玉卿、林树茂、符爱周、郑有道、郑廷合、吴昭位。房屋:海口市龙华区长堤路14号(现场编号:B15-1、B16-1)
被征收人:吴慧明、吴慧真、吴基、吴山。房屋: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20号(现场编号:B62-1至B62-3)
被征收人:吴慧明、吴慧真、吴基、吴山。房屋: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26号(现场编号:B57-1至B57-15、B58-1至B58-5、B63-1至B63-10)
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海口市中山路15号5楼中山北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领取分户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路15号5楼。
联系电话:66220750。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2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