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秀英〔2023〕92号
海口石山供销社(原琼山市石山供销社)向我局申请两宗土地证遗失补发业务,该两宗地位于原琼山市石山镇石山墟(现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石山墟),面积分别为1048.783平方米(坐标转换后1048.83平方米)和1416.462平方米(坐标转换后1416.48平方米)。经调查,海口石山供销社持有的琼山籍国用(2000)第02-0014号、第02-00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登报遗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宗地新的《不动产权证》。特此通告。联系人:何伟,电话:68922186。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