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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多元化解纠纷的具体手段。《规定》的出台,为各市县各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也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拓宽了救济渠道。”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我省将通过加强解读、举办培训、媒体宣介、普法宣传等形式,不断扩大《规定》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同时,推动各市县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效率高、专业性强等优势,依法化解各种争议纠纷。
省司法厅将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各市县各部门优化行政调解的方法和程序,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