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丰、韩迅:
文昌市昌洒镇凤元村民委员会昌阳村民小组与你于1998年11月20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在合同履行期间,你作为承包方多年不按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昌阳村民小组缴纳土地租金,并未经昌阳村民小组同意转包土地,违反了合同条款,土地承包合同书已无法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书根本目的不能实现。
现发包方昌阳村民小组以报纸刊登公告方式依法通知你:昌阳村民小组与你于1998年11月20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依据土地承包合同书第2条的约定,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承包地土地使用权。请你在报纸刊登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本合同予以解除,昌阳村民小组依法收回承包地土地使用权(含地产权)。特此告知。
海南省文昌市昌洒镇凤元村民委员会昌阳村民小组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