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良子 通讯员王鹏羽)4月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海口曝光第七批13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采用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手段,推动隐患整改。
当前,海口全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海口金富永水电服务有限公司(富国商业广场)、海南广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秀1号商业广场)、海南外经物业有限公司(大同楼住宅小区)、南方电网海南分公司员工宿舍小区、海南三原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九鼎水郡小区)、海南昌治物业有限公司(申海大厦)、椰林小区(海南万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分别存在地下室区域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管网无水、消火栓箱损坏、水带水枪缺失、小区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并未做防火分隔、疏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走道及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未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疏散走道上设置妨碍逃生的不锈钢门等隐患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海口消防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采取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