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肖优林)时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两周年,近日,省信访局决定于5月开展“省、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海南省信访局将在海口、儋州等地举办多场线下宣传活动,结合新时代信访工作特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释惑、游戏互动等方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也将围绕《条例》宣传开展相关活动——省委宣传部把《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纳入全省宣传工作要点,推动省内各媒体平台积极报道,持续扩大《条例》宣传范围;省委依法治省办把《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形成普法宣传强大合力;省信访局加强宣传资料编辑和宣传产品制作,用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的群众语言和新媒体产品阐释《条例》规定要求,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据悉,《条例》实施两周年以来,海南信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实现信访业务一网通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制度化,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海南把《条例》纳入各级党校、机关、单位公务员初任培训,用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班、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平台等载体,持续扩大《条例》学习宣传覆盖面。
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开展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广泛宣传,让《条例》规定要求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落地生效,助力海南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