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毓慧)屯昌县政府近日公布镇级权责清单共计262项,涵盖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及相关救助标准认定等便民惠民举措,其中,镇级政务服务事项为62项,法定授权镇级权责事项为72项,赋权(下放)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及法定(赋权)镇级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28项。
海南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方面,屯昌规定,镇级政务部门应当公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本事项所有申请材料,并依法受理,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或组织人员实地勘查,由镇政府负责本事项的事后监管工作。如不予受理,镇级有关部门须及时告知理由。
对于法定授权镇级权责事项,屯昌要求镇级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包括采集低收入的困难群众、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象的基本数据,并按动态原则及时更新,为后期救助及补助提供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