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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海南省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开始受理

  本报海口7月19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谢华荣 王靖榆 蔡煜)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7月19日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该行承办的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已开始受理。今年我省受理时间是7月15日至9月13日,其中,续贷受理时间是7月15日至8月23日,首贷受理时间是7月29日至9月13日。各市县受理安排以当地发布的为准。

  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利率低、期限长、还款压力小等特点。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20000元,贷款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生活费。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为5年期LPR减60个基点(即LPR5Y-0.6%)。

  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当年起,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毕业第六年开始分年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据了解,今年开发银行为进一步提升贷款申请便利性,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申请人可在线提交申请。续贷学生可足不出户线上完成贷款办理,首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提交申请后,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籍验证报告、《申请表》和《认定表》)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海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网络诈骗,警惕不良“校园贷”,遇到问题请先向银行或教育部门咨询。借款学生毕业后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违约而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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