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30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11月29日至12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拟调整优化公积金“存贷挂钩”额度,个人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夫妻贷款最高110万元。
《意见》提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9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意见》提出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和二套统一调整至20%。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