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明艳)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改革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拓宽投融资渠道,紧扣“45432”发展架构,全面深化“五向图强”特色资源资本化改革,逐步构建多元化、市场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新格局。
《若干措施》明确,厘清政府投资边界并实施清单化管理。政府投资原则上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避免政府资金对市场化竞争性领域的挤出效应。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政府投资属性,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清单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年度财政资金、不启动开展招标工作。
细化运营收益项目推向市场机制。改变“重建设、轻运营”的传统模式,交通、水务、住建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准经营性、经营性项目探索制定本行业市场化实施细则,在谋划阶段同步策划商业运营模式,通过TOD、EOD、ROD等模式实现“肥瘦搭配”、增值反哺,将项目自平衡能力和市场化融资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内容,项目评审时一并审查。
优化资金组合并推动科技领域“先投后股”。统筹政府资金与政策性金融工具、商业银行贷款投放节奏,推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谋划,设置政府资金、信贷资金、自有资金合理配比,探索建立“资金效率化、投资基金化、建设信贷化、运营证券化”的全周期资金循环体系,对于收益较好、融资渠道宽的项目,减少安排或不安排政府资金。制定科技系统财政资金“先投后股”操作指引,扩大“先投后股”范围,对生物医药、深海科技等成果转化项目,财政资金可先行投入,待企业成熟后转为股权,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与激励机制。财政部门优化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信息化平台。完善“2+N”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基金矩阵,建立市场化收益让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天使类、创投类基金,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依法依规可给予最高80%的超额收益让渡。
提升基础设施REITs发行与资产证券化水平。完善“海南省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优先在交通、住建、水务、园区等领域培育试点、重点突破。组建由券商、律所等中介机构构成的“REITs服务联合体”,提供全周期辅导。支持发行基于种业、海域、航天等特色资产的ABS产品,对省内企业成功发行ABS产品和基础设施REITs的,根据《海南省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琼财金〔2026〕139号)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其中发行ABS产品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